胡氏炳文曰:初,師之始,故紀其出師而有律。上,師之終,故紀其還師而賞功。六爻中,將兵將將,伐罪賞功,靡所不載。末曰「小人勿用」,則又戒辭也。雖然,亦在於謹其始焉耳。曰「丈人」,曰「長子」,用以行師者得其人。及其開國承家,自不至於用小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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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趙汝楳-第07卦䷆师卦上六•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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