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朱氏震曰:小過,小者過也。蓋事有失之於偏,矯其失,必待小有所過,然後偏者反於中。謂之過者,比之常理則過也。過反於中,則其用不窮而亨矣,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過者,時而已,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朱氏震曰:於小事有過而不失其正則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剛得位得中不能濟,失位則無所用其剛,不中則才過乎剛。是以小過之時,不可作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朱氏震曰:上逆也,故不宜上。下順也,故宜下。小過之時,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不可過越已甚,不然必凶也。
不二注:此段与卦辞解释为相同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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