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飛鳥遺其音,聲哀以求處,上愈无所適,下則得安。愈上則愈窮,莫若飛鳥也。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六
孔穎達疏:注「飛鳥遺其音聲,哀以求處」。《正義》曰:遺,失也。鳥之失聲,必是窮迫,未得安處。《論語》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故知遺音即哀聲也。
*止或作上。矯或作厚。止之或作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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