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朱熹-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 祭有膚鼎,蓋肉之柔脆,噬而易嗑者。六二中正,故其所治如噬膚之易。然以柔乘剛,故雖甚易,亦不免於傷滅其鼻。占者雖傷而終无咎也。 —— [南宋]朱熹撰 《周易本义》 噬嗑
[北宋]程颐-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 二應五之位,用刑者也。四爻皆取噬為義。二居中得正,是用刑得其中正也。用刑得其中正,則罪惡者易服,故取噬膚為象。噬齧人之肌膚,為易入也。滅,沒也。深入至沒其鼻也。二以中正之道,其刑易服,然乘初剛,是用刑于剛強之人。刑剛強之人,必須深痛故至滅鼻而无咎也。中正之道,易以服人,與嚴刑以待,則強義不相妨。 —— [北宋]程颐撰 《程氏易传》 噬嗑
[元]胡炳文-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 胡氏炳文曰:噬而言膚腊胏肉者,取頤中有物之象也。各爻雖取所噬之難易而言,然因各爻自有此象,故其所噬者因而為之象耳。六二柔而中正,故所治如噬膚之易人,初剛未服,不能無傷,然始雖有傷,終可服也。 —— [清]李光地等撰 《御纂周易折中》 噬嗑
[南宋]杨万里-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 自二至五皆曰「噬」,何也?三臣分去惡之任,一君當去惡之主也。然六二之去惡,則為差易。何易乎?六二也,及初九之淺也,初與四為應,四於卦為校,二能絕其應而不通,則四自孤而无與矣。故吳濞非楚則反不決,燕旦非上官則謀不發。膚者,患之淺,鼻者,氣之通,豈惟六二以中之德而去惡哉?亦居臣之位,乘初九之上也,故曰乘剛。德與位偕,又何咎矣?六二、... —— [南宋]杨万里撰 《诚斋易传》 噬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