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穎達疏《正義》曰:「噬膚滅鼻」者,六二處中得位,是用刑者。所刑中當,故曰「噬膚」。膚是柔脆之物,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乘剛而刑,未盡順道,噬過其分,故至「滅鼻」,言用刑大深也。无咎者,用刑得其所疾,謂刑中其理,故无咎也。
上一章节
[曹魏]王弼-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
下一章节
[南宋]俞琰-第21卦䷔噬嗑六二•爻辞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