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下剛而進,非己所據,必見侵傷*,失其所安,故臀无膚其行次且也。羊者,牴很難移之物,謂五也。五為夬主,非下所侵。若牽於五,則可得悔亡而已。剛亢不能納言,自任所處,聞言不信,以斯而行,凶可知矣。
*「傷」或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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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第43卦䷪夬卦九四•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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