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火下澤,二物之性違異,所以為睽離之象。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聖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則有時而獨異,蓋於秉彝則同矣,世俗之失則異也。不能大同者,亂常咈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不二注:(南宋)俞琰撰《周易集说》作“在人理之常則莫不同於世俗之失,則異不能大同者,”
上一章节
[南宋]朱熹-第38卦䷥睽卦•象传详解
下一章节
[东汉]荀爽-第38卦䷥睽卦•象传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