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處重險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剛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餘應,以相承比,明信顯著,不存外飾。處坎以斯,雖復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納此至約,自進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薦之於宗廟,故終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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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崔憬-第29卦䷜坎卦六四•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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