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以柔中之君,專任九二剛中之大臣,此所以致泰之極治也。九二將何以答六五之知,盡致泰之道。其綱一,其目三,何謂一?曰:包荒以宏其度。何謂三?曰:用人之際,不以全責偏,不以近忘遠,不以羣間孤。剛果之才偏于勇,責其不全,則天下有廢才;幽遠之士壅於簡,搜之不博,則天下有逸士;孤立之賢塞於朋,主之不力,則天下有厄賢。是三人者,有一不能兼容,豈包荒用人之度也哉?九二體其一以行其三,此其所以能合於六五中行之君,而致泰亨光大之治也。尚之爲言配合也。如西漢以列侯尚主之尚,其堯舜野无遺賢之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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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苏轼-第11卦䷊泰卦九二•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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