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類》云:利用大作,《象》曰:「下不厚事也」。自此推之,則凡居下者不當厚事。如子之於父,臣之於君。僚屬之於官長,皆不可以踰分越職。縱可爲,亦須是盡善方能無過。所以有元吉无咎之戒也。
【靠右】---(清)李光地等撰《周易折中》卷十二益卦象传
《本義》:下本不當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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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俞琰-第42卦䷩益卦初九•象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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