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汝諧曰:得益者非以是而自私也,故損之上,利有攸往,得臣无家。益之初,利用為大作。為大作者,當為大益之事也。然在下而為大益之事,位未崇也,誠未孚也,必元吉然後无咎,以其位非厚事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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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侯果-第42卦䷩益卦初九•象传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