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項氏安世曰:有以事理得中為正者,有以陰陽當位為正者,剛以柔濟之,柔以剛濟之,使不失其正,此事理之正也。以剛處剛,以柔處柔,各當其位,此爻位之正也。大壯之時義,其所謂利貞者,利守事理之正,不以爻位言也。是故九二、九四、六五三爻,不當位而皆利。初九、九三、上六三爻,當位而皆不利。又於九二、九四,爻辭明言貞吉,於初九、九三爻辭明言征凶、貞厲,聖人猶恐其未明也。又以《小象》釋之,於九二則曰「九二貞吉,以中也」,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於六五則曰位不當也,亦明无悔在中不在位也。易之時義屢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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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李光地-第34卦䷡大壮上六•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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