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易中小字,未有以為小人者,如「小利有攸往」,與小貞吉之類皆大小之小耳。曰:經文固無此例,以《彖傳》推之,則是指小人而言,今當且依經而存傳耳。
案:「小利貞」之義,傳義說各不同,據易例則似傳說為長。蓋至於三隂之否則直曰不利君子貞矣。遯猶未至於否,但當遜避以善處之,不可過甚以激成其勢,故曰小利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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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第33卦䷠遯卦•卦辞全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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