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方,事也。冬至,陰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故為復,則至於寂然大靜。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動復則靜,行復則止,事復則无事也。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三
孔穎達疏:注「方事」至「无事也」。《正義》曰:方事者,恐方是四方境域,故以方為事也。言至日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視事也。「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者,復謂反本,靜為動本。冬至一陽生,是陽動用而陰復於靜也。夏至一陰生,是陰動用而陽復於靜也。「動復則靜,行復則止,事復則无事」者,動而反復則歸靜,行而反復則歸止,事而反復則歸于无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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