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下震上離。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間之,必齧而後合。卦上下兩陽而中虛,頤口之象。九四一陽間于其中,必齧之而後合,故為噬嗑。噬嗑次觀。按《序卦》: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既有可觀,然後有來合者,噬嗑所以次觀也。口有物間之,必噬而後合。天下有強梗讒邪間之,亦必治之以法而後治成。又火為明,雷為震,皆有當于治獄之道,故全卦皆以治獄之事言之。六爻則初上无位,為受刑之人。中四爻為用刑之官。大抵以爻位之剛柔論噬之難易,要歸于能謹。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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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来知德-第21卦䷔噬嗑•卦辞全文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