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爻是言人之得其所隨,而又戒以必出於正也。丈夫,謂九四。小子,亦謂初。
周公繫隨三爻曰:四陽在上,丈夫之象,所當隨者。初陽在下,小子之象,不當隨者。三近四而遠初,則惟近之從而不暇及於遠,為「係丈夫,失小子」之象。夫四陽當任,而己隨之,何求不獲?何欲不遂?然使以有求必得之故,而苟於求,則又豈君子之道義自重者哉?故必利於居貞,不為夤緣苟且,以圖僥倖之富貴,而致入於邪媚,庶乎其無失矣。
孔子釋三象曰:三之係丈夫,豈獨勢之弗兼與哉。蓋其取舍之極,定於中,志在從四,終身以之。其視在下之初,固非所當隨者,毅然舍之而不隨也。不然,烏能決擇如此,其有定哉!
按:以六居三,不正也。以九居四,亦不正也。以不正相比,恐其專計弋獲,不能以道自處,而遂至於詭隨。故聖人以利居貞勉之,以見人之失足權門,希圖富貴,不過僥倖一時之榮。而身名一玷,千載長羞。孰得孰失,何去何從,可不致辨於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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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俞琰-第17卦䷐随卦六三•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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