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爻是言君臣致同之道,由人君能剛毅自斷,故始雖阻,而終必合也。號咷,謂悲。笑,謂喜。克,謂勝。遇,謂遇二也。
周公繫同人五爻曰:九五與二中正相應,本同者也。而為三四所隔,則失其同矣。其始不得與二合,失其所同而悲;終之得與二遇,遂其所同而喜,為先號咷而後笑之象。然五之得與二遇者,豈偶然哉。賢之用舍,在乎君心。使君心稍有不斷,則二終不可得而遇矣。惟在君心,剛毅獨斷,如大師焉,則得克去小人,而與君子相遇矣。
孔子釋五象曰:同人之先號後笑者,以五之中正應二之中正,義理所同,物不得而間之,其理本直也。大師相遇以邪正無並立之勢,三四不克,則二五終睽,言必克去三四,然後能與二相遇也。
按:六二以柔中正而應五之剛中正,本同心相應者也,自為三四所隔,而不得其同。然二柔正而三四剛强,柔正者易遠,剛强者難去,必然之勢也。惟人君見之極明,行之極斷,而不牽於庸眾人之議夫。然後得與二遇,而明良交會,上下同孚,否則思之非不切,念之非不殷,一為物所間阻,遂終於睽隔而不得同矣。然則小人不去,則君子不進。剛斷者,其用賢之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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