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夫言血者,陽犯陰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務於進,而己隔之,將懼侵克者也。上亦惡三而能制焉,志與上合,共同斯誠,三雖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懼除,保无咎也。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一
孔穎達疏:注「夫言」至「无咎也」。《正義》曰:「夫言血者陽犯陰也」者,謂此卦言血,陽犯陰也。夫者,發語之端,非是總凡之辭。故《需》六四云「需於血」,《注》云:「凡稱血者,陰陽相傷也」。則稱血者,非唯陽犯陰也。
上一章节
[东吴]虞翻-第09卦䷈小畜六四•爻辞详解
下一章节
[唐]孔颖达-第09卦䷈小畜六四•爻辞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