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言: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理。有必然之勝者,師出而謀合之。為臧,乃其律也。失之,是以凶也。夫律者,軍事之命也。師之興,主君不能親之,是以授其命而不授其事。名曰專征。此古師之道也。軍誌曰:軍之所承於君者,師之可戰,君曰無戰,必戰可也。師不可戰,君曰戰之,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其名,退不避其罪,本乎社稷之衛也。或以聽君主之制為律,豈足是哉。愼諸,其在授人以律乎。
上一章节
[元]胡炳文-第07卦䷆师卦初六•爻辞详解
下一章节
[北宋]苏轼-第07卦䷆师卦初六•爻辞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