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爻見能守義分,可免犯上之患也。克,勝也。歸逋,猶退避意。邑人三百户,是邑之小者,言自處卑弱之意。掇,自取也。
周公繫訟二爻曰:九二陽剛而主險,逞其智謀,有能訟之才,又有欲訟之心。但以剛居柔,得下之中,能反躬自審,裁度於理,而且上應九五之尊,屈於勢分,不能相敵。則雖欲訟,烏能克勝乎。故幡然退避,自處卑約,不敢與之抗衡,是為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户之象。此正能懼而得中,當屈而屈,不至越禮犯分,何眚之有。
孔子釋二象曰:凡人不肯退讓,皆由終訟而求勝。二惟不克,宜其歸休而逋竄,能全身以遠害也。所以然者,上尊下卑,有一定之分。若以下訟上,既乖於分,而不相安,又絀於勢,而不自下,以之樹怨賈禍,患之至也。不猶自取之易乎。《記》有之曰:「分爭辨訟,非禮不決。」禮所以别尊卑,定上下,防患於未然也。若後世爭奪相尚,僭名越分,駸駸乎出於禮,入於刑矣。訟之九二,嚴其辨於上下之間,不特止訟,亦維世之深意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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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俞琰-第06卦䷅讼卦九二•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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