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邑過三百,非為竄也。竄而據強,災未免也。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一
孔穎達疏:注「以剛」至「災未免也」。《正義》曰:「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免災」者,如此注意,則經稱「其邑」二字連上為句,「人三百戶」合下為句。
上一章节
[东吴]虞翻-第06卦䷅讼卦九二•爻辞详解
下一章节
[唐]孔颖达-第06卦䷅讼卦九二•爻辞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