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李光地-第11卦䷊泰卦九二•象传详解 《折中》案:《傳》只舉包荒,非省文以包下。蓋包荒是治道之本,然包荒而得合乎中道者,以其正大光明,明斷無私,是以有馮河之決,有不遐遺之照,有朋亡之公,以與包荒相濟,而中道無不合也。 —— [清]李光地等撰 《御纂周易折中》 泰卦
[明]来知德-第11卦䷊泰卦九二•象传详解 曰包荒兼下三句而言也。孔子小象多是如此,捨相比溺愛之朋,而尚往以事中德之君,豈不光明正大。乾陽大之象也,變離光之象也。 —— [明]来知德撰 《周易集注》 泰卦
[东吴]虞翻-第11卦䷊泰卦九二•象传详解 虞翻曰:在中稱包。荒,大川也。馮河,涉河。遐,遠;遺,亡也。失位變得正,體坎,坎為大川,為河。震為足。故用馮河。乾為遠,故不遐遺。兌為朋,坤虛無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與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震為行,故光大也。 —— [唐]李鼎祚撰 《周易集解》 泰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