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居萃之時,雖有其位,而下有九四分其權,則其志蓋未光也。爻傳於此之九五曰「顯比之吉」,於萃之九五則曰「未光」,彼无九四之隔,而此隔於九四也。然則顯者其德也,未光者不幾於徒位歟。
上一章节
[唐]孔颖达-第45卦䷬萃卦九五•象传详解
下一章节
[南宋]朱震-第45卦䷬萃卦九五•象传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