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穎達疏《正義》曰:萃,聚者,訓,萃名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者,此就二體及九五之爻釋所以能聚也。若全用順說,則邪佞之道興;全用剛陽,而違於中應,則強亢之德著,何由得聚?今順以說,而剛為主,則非邪佞也。應不失中,則非偏亢也。如此方能聚物,故曰「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者,享,獻也。聚道既全,可以至於有廟,設祭祀而致孝享也。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者,釋聚所以利見大人,乃得通而利正者,良由大人有中正之德,能以正道通而化之,然後聚道得全,故曰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者,天之為德,剛不違中,今順以說,而以剛為主,是順天命也。動順天命,可以享於神明,无往不利,所以得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者,只為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者,此廣明萃義而歎美之也。凡物所以得聚者,由情同也。情志若乖,无由得聚,故觀其所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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