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杞之為物,生於肥地者也。包瓜為物,繫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應,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發,不遇其應,命未流行。然處得其所,體剛居中,志不舍命,不可傾隕,故曰有隕自天也。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五
孔穎達疏:注「杞之為物,生於肥地者也」。《正義》曰:先儒說杞,亦有不同。馬云:「杞,大木也。」《左傳》云:「杞梓皮革,自楚注。」則為杞梓之杞。《子夏傳》曰:「作杞匏瓜。」薛虞《記》云:「杞,杞柳也。杞性柔刃,宜屈橈,似匏瓜。」又為杞柳之杞。案:王氏云「生於肥地」,蓋以杞為今之枸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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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第44卦䷫姤卦九五•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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