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益之,獨可用於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謂專固自任其事也。居下當稟承於上,乃專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災,拯時之艱急則可也,乃處急難變故之權宜,故得无咎,若平時則不可也。
上一章节
[清]陈梦雷-第42卦䷩益卦六三•象传详解
下一章节
[南宋]朱熹-第42卦䷩益卦六三•象传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