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穎達疏《正義》曰:「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者,大作謂興作大事也。初九處益之初,居動之始,有興作大事之端,又體剛能幹,應巽不違,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利用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无其位,得其時而非其處,雖有殊功,人不與也。時人不與,則咎過生焉。故必「元吉」,乃得「无咎」,故曰「元吉,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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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王弼-第42卦䷩益卦初九•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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