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此爻傳義說亦不同,吳氏、龔氏則暢程傳之說。謂六二為五正應,如肺腑之臣,義不可去,箕子所謂我不顧行遯是也。蔡氏則申《本義》之說,謂處遯以中順之道,如所謂危行言遜者,亦與不惡而嚴之義合。至孔氏則別為一說,謂其能羈縻善類而不使去。執,如《雅》詩「執我仇仇」之「執」,於經文執之兩字語氣,亦自恰合也,故並存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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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蔡清-第33卦䷠遯卦六二•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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