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本義》: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本義》:恒固能亨,且无咎矣。然必利於正,乃為久於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長久,亦以正而已矣。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語類》云:恒非一定之謂,一定則不能恒矣。體之常。所以為用之變。用之變,乃所以為體之常。
【靠右】---(清)李光地等撰《周易折中》卷十恒卦彖传
《本義》:久於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動靜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靜為主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語類》云:物各有箇情,有箇人在此。決定是有箇惻隱羞惡是非辭讓之情。性只是箇物事,情卻多般,或起或滅,然而頭面卻只一般,常常恁地,這便是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之義。
《本義》:極言恒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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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程颐-第32卦䷟恒卦•彖传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