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處咸之初,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實,未至傷靜。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四
孔穎達疏:注「如其本實未至傷靜」。《正義》曰:六二咸道轉進,所感在腓。腓體動躁,則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淺末,則譬如拇指,指雖小動,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志雖小動,未甚躁求。凡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以其本實未傷於靜,故无吉凶悔吝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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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陈梦雷-第31卦䷞咸卦初六•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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