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傳》:大過《序卦》曰:「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凡物養而後能成,成則能動,動則有過。大過所以次頤也。為卦上兌下巽,澤在木上,滅木也。澤者潤養於木,乃至滅沒於木,為大過之義。大過者,陽過也,故為大者過。過之大與大事過也。聖賢道德功業大過於人,凡事之大過於常者,皆是也。夫聖人盡人道,非過於理也,其制事以天下之正理矯失*之用小,過於中者則有之,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是也。蓋矯之小過而後能及於中,乃求中之用也。所謂大過者,常事之大者耳,非有過於理也。惟其大,故不常見,以其比常所見者大,故謂之大過。如堯舜之禪讓,湯武之放伐,皆由道也。道无不中,无不常,以世人所不常見,故謂之大過於常也。
*「時」或作「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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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姜寶-第28卦䷛大过•序卦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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