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者,解「勿藥有喜」之義。若有妄致疾,其藥可用。若身既无妄,自然致疾,其藥不可試也。若其試之,恐更益疾也。言非妄有災,不可治也,若必欲治之,則勞煩於下,害更甚也。此非直施於人主,至於凡人之事,亦皆然也。若己之无罪,忽逢禍患,此乃自然之理,不須憂勞救護,亦恐反傷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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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王弼-第25卦䷘无妄九五•象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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