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者,陽反來復也。陽君子之道,故復為反害之義。初剛陽來復,處卦之初,復之最先者也,是不遠而復也。失而後有復,不失則何復之有。惟失之不遠,而復則不至於悔,大善而吉也。祗,宜音袛,抵也。《玉篇》云:適也。義亦同。无祗悔,不至於悔也。坎卦曰「祗既平,无咎」,謂至既平也。顏子无形顯之過,夫子謂其庶幾乃无祗悔也。過既未形而改,何悔之有。既未能不勉而中,所欲不踰矩,是有過也。然其明而剛,故一有不善未嘗不知,既知未嘗不遽改,故不至於悔,乃不遠復也。祗,陸德明音支,玉篇五經文字,羣經音辨並見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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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第24卦䷗复卦初九•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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