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夫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未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无應,乘剛,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信矣哉!
【靠右】---(曹魏)王弼著《周易注》卷二
孔穎達疏:注「夫吉凶」至「信矣哉」。《正義》曰:「動之所起興於利」者,凡人若不見利,則心无所動。今動之所以起者,見利乃動,故云「興於利」也。「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者,欲明為利乃有動,動而致訟,訟則起兵。故《序卦》需為飲食,飲食必有訟,故需卦之後次訟卦也。爭訟必興兵,故訟卦之後次師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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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鼎祚-第15卦䷎谦卦上六•象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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