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類》云:初應四,為比得其人。二應五,亦為比得其人。惟三乃應上,上為比之无首者,故為比之匪人也。
【靠右】---(清)李光地等撰《御纂周易折中》卷二比卦
陰柔不中正,承乘應皆陰,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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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趙彥肅-第08卦䷇比卦六三•爻辞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