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穎達疏《正義》曰:鴻漸于木者,鳥而之木,得其宜也。六四進而得位,故曰鴻漸於木也。或得其桷无咎者,桷,榱也。之木而遇堪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六四與三相得,順而相保,故曰或得其桷。既與相得,无乘剛之咎,故曰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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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王弼-第53卦䷴渐卦六四•爻辞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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