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類》云:艮其背,只是言止也。人之四體皆能動,惟背不動,取止之義,止其所,則廓然而大公。
○又云:艮其背便不獲其身,不獲其身便不見其人。行其庭對艮其背,只是對得輕,身為動物,不道動都是妄,然而動斯妄矣,不動自无妄。
○又云:艮其背不獲其身,只是見道理,不見自家。行其庭不見其人,只是見道理,不見箇人也。
○又云:明道云,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也,說得最好,便是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不見有物,不見有我,只見所當止也。
○問:伊川云,內欲不萌,外物不接,如是而止,乃得其正,似只說得靜中之止否?曰:然。此段分作兩截,「艮其背不獲其身」為靜之止,「行其庭不見其人」為動之止,總說則「艮其背」,是止之時當其所而止矣,所以止時自「不獲其身」,行時自「不見其人」,此三句乃「艮其背」之效驗。
○問「艮其背不獲其身」。曰:不見有身也。「行其庭不見其人」,曰:不見有人也。曰:不見有身,不見有人,所見者何物?曰:只是此理。
○陸氏九淵曰:「艮其背,不獲其身」,無我。「行其庭不見其人」,無物。
○許氏衡曰:人平地行不困,沙行便困,為其立處不穩故也。
【靠右】---(清)李光地等撰《周易折中》卷七艮卦
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无咎也。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止於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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