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命学核心理论——过三关(下)

子平命学核心理论---过三关下

第三关 真假

真假主要是针对护卫之神(用神)和立格点而言的。

怎么区分用神的真假?根气是主要的判断依据。

用神在地支得正根并且无伤的,为真。

用神在地支不得正根或有根但受伤失用的,叫假。

只有真神才有能力成格成局,假神无力没能力成就格局。

根气分为正根和偏根。正根有力用神得之为真神,偏根力微用神得之也还是假神。

正根为本气和墓库,偏根指的是余气和印星。

地支为天干的根据地,为实力、为靠山,天干只有通根地支才算有力、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天干在地支无根、根弱,那叫虚,为假神。只有用神在地支得正根的才有可能成就格局。

关于根气以下几条很重要:

1. 用神在地支不得根气的叫假神、在地支得正根有力的叫真神。

2. 真神、假神是针对成就格局的用神和立格点而言的,立局点可以无根。

3. 地支刑、冲、合、害、破的作用关系都会损伤根气,使天干变虚。

4. 地支空亡时,天干也变虚待用。

5. 正根和偏根,可以在坐支也可以在其它位置,但在坐支的对天干的助力最为大。

6. 地支为天干同种五行或合化成同种五行的都为正根,能成就格局。地支为天干之印的,称之为偏根,偏根力量比正根小很多只比虚根稍强,不能真正帮助成格成局。只有印星在用神的坐下且能生旺天干用神的,此印星才有变成正根的可能。

7. 戊己土的正根在辰戌丑未四墓库,巳午火不能算其正根。巳午火只有在戊己土的坐下时才有成为正根的可能。

一、地支作用对根气的影响

用神的真假取决于根气。

地支的根气能否为天干所用,首先要看此根气本身有没有受伤,如果根气破了、散了、倒了、绊住了,那么就无法服务于天干。

破坏根气的为地支的刑、冲、合、害、破。

1. 地支的刑:寅巳申、丑戌未、子卯、辰辰、午午、酉酉、亥亥。

寅巳申、丑戌未三刑,要三者齐全时刑才能成立,但没有次序的要求。自刑为自我破坏、自我毁灭之意。

2. 地支六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冲为动、为散,根气逢冲一般都以无用论,冲旺则另议。

3. 地支六合:子丑、寅亥、卯戌、辰酉、巳申、午未。

地支六合一般以双方互绊失用论,只有化神在月令旺且天干没有克化气之物时才可能论化。

4. 地支六害: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

5. 地支六破:卯午、辰丑、酉子、未戌、巳申、寅亥。

6. 地支三合: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申子辰。

三合局不用讲排列次序,只要三者齐全即能成合。三合局也不用找化神,成合即化。

地支作用关系还要清楚以下几条:

①地支的作用是双向的,一旦发生刑、冲、合、害、破的关系,双方都受伤无用。

②地支只有在紧贴时才会发生这种作用关系(三合局除外)。

二、空亡对根气的影响

地支空亡以暂时失用论。

空亡以日柱查,推算自有诀窍,现公开推算公式:空亡=11-日干数+日支数(-12) .

注:最终得出的数字大于12时,减去12后即为空亡的地支数。

如:查甲子日柱空亡。空亡=11-1(甲)+1(子)=11

地支11数为戌,因此甲子日的空亡为戌亥。

又如:查丙午日柱空亡。空亡=11-3(丙)+7(午)=15

空亡数为15大于12,减去12为3。地支数3为寅,因此丙午日柱空亡为寅卯。

论格局变化

《渊海子平·宝法之一》云:“子平一法,专以日干为主,而取提纲所用之物为命,次及年日时支以表其端。凡格用月令提纲,勿于旁求年日时为格。今人多不知其法,于此百发百失……”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子平算命算的是什么命呢?算的是“提纲所用之物”!算的是格局!但是,“今人多不知其法”,整天琢磨的是如何平衡八字五行、扶抑日元、调节气候,而不知“月令提纲之物”为何物,不知格局为何物。

什么是“提纲所用之物”呢?就是月令用事之神。而所谓“月令用事之神”就是子平书中的“节气歌”或“人元用事歌”所说的逐月当值司事之神。如歌诀中的“寅宫丙戊各七朝,十六甲木方堪器”两句,说的就是寅月头7天为丙火用事,次7天为戊土用事,余下的16天为甲木用事。这用事之神就是子平所说的“用神”,也就是算命所要算的“命”。《三命通会·论人元司事》说的很清楚:“故支中所藏者主命,谓之人元,名为司事之神,以命术言之为月令用神。经云:用神不可损伤,日主最宜健旺,是也。”

这就是说,子平算命术就是以月令司事之神(即用神)为八字核心来展开推算的。“次及年日时以表其端”,表谁的端呢?表月令藏干的端。意思就是月令用神通过年日时干支表露出来,以此表露者作为用神的代表,与其它干支构成格局,幷以此格局推断命运。《渊海子平·宝法之二》说:“子平之法,以日干为主,先看提纲为重,次用年日支合成格局,方可断之。”其义即在于此。

但是,这个月令用神会变化吗?一般的子平学者都认为这用神是不变的。理由是:用神是根据子平《人元用事歌》所说的逐月司事之神来确定的,生于何时则得何用神。假如生于寅月头7天以内之命,用神就是戊土,生于次7天之内的,用神就是丙火,生于余下16天之内的,用神就是甲木,这一经确定,便无论月令透出什么天干或月令怎么合化,用神也无法随之而改变。

细看《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神峰通考》这三大子平经典,确实均未发现有专题论述用神变化的章节。在诸如《定格局诀》、《金不换骨髓歌》等专讲取用定格的命理文章中也均不曾论及用神变化。此外,在诸多所谓“盲派命理”的一些资料中,我们也没有看见相关论述。也就是说,在诸多子平书中,唯一论及用神变化的,只有《子平真诠》一书,它有“论用神变化”、“论行运成格变格”的专题文章。

《子平真诠》有关用神变化的内容是子平的东西吗?我们可以采信吗?如果我们不信它,跟着用神不变论者跑,那么就会遇到如下两大难题:

首先,是各家的《人元用事歌》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即以寅月为例,《渊海子平》为丙占7日,戊占7日,甲占16日;《星平会海》则有两套,除了子平这一套,还有一套则说戊占7、2、3日,丙占7、2、3日,甲占16、5、4日;《三命通会》为戊占5日,丙占5日,甲占20日;《命理约言》则为丙占7日3分半,己占7日二分半,甲占16日5分;一些所谓“盲派命理”则更是花样百出,有说己占3日,戊占5日的,有说壬占3日,戊占6日的等等,其余各月不同之处也甚多,而且都宣称自己是子平教外别传,是书上学不到的真东西。

在这般公理婆理唯独没有真理的局面下,《命理约言》的作者李素庵则力斥其非,主张不必拘泥这种人元分日法,他说:“旧书十二月支中所藏诸干,俱分日用事,相沿既久,遵若金科玉律,但实理不然……四时止有三百六十五日,乃每支中诸干皆共三十一日,岂非四时共三百七十二日乎?种种难通,将何说以处此,则各干分日,万不可拘矣。”他主张“木火金水,分旺四时,各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十八日,立春日始,甲木用事三十六日,惊蛰后六日,乙木用事三十六日,清明后十二日,戊土用事十八日,余仿此”。

《三命通会》在“论人元司事”一文的后面对此也持否定态度:“渊源渊海则以立春之后己土余气几日,艮土分野几日,丙戊长生,先后各得几日。卯月癸水寄生几日,辰月阳水归库,阴水返魂,亦各几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后又何余哉。分野者,聚一方之旺气,长生者,归母成孕,先后者,盖有寅而后生丙,有丙而后戊生,寄生者,徒有虚名,乃无实位。归库者绝其生气而收藏,返魂者,续其死气而变化。此五行生死进退之玄机,岂可以几日为限哉?”认为人元司事不必以几日为限。

问题堵在我们面前:月令用神到底该怎么取?上述各家哪家才是可以采信的呢?倘若我们采用某些所谓“盲派命理”的人元用事法诀,那么我们就得跟他们一起宣告《渊海子平》的人元用事法诀是假的,是祖师爷用来骗人的。然而,祖师爷有什么必要非得欺骗我们这些徒子徒孙呢?《渊海子平》一书可没有一句半句吹嘘他徐子平算命如何厉害如何神奇啊,编辑者徐大升既没想办班,也没想函授,更没想靠这本书赚钱,有什么理由他要整一些假东西传给我们后人呢?要保守的东西他完全可以不传不写,为什么他要干这种损人而不利己的蠢事呢?难道不是后人因使用不好子平的东西而乱改乱编的吗?

其次,就是当善用神遭到损坏时该怎么论?我们知道,子平之用神是分善恶的,善用神要保护性使用,恶用神要制约性使用,故《子平撮要法》云:“用之为官不可伤,用之为财不可劫,用之印绶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夺,若用七杀需要制……”但当用官被伤,用印被坏,用财被劫,用食被夺的时候,是否就一定会出现伤官见官、贪财坏印、财源被劫、枭神夺食等灾祸呢?假若用神不能变,那么结论就是肯定的。但这就会与很多命造的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神峰通考》作者张神峰之父张启完之命,生于1476年农历4月18日辰时,八字为:丙申 癸巳 辛卯 壬辰。查《万年历》,这年4月5日立夏,《人元用事歌》云“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时”,意即立夏九日后的十六天内为丙火用事,所以用神为丙火官星无疑。现在壬癸食伤齐透,无印解财救,显然是用之为官被伤破了。这样的命,是不是就得按“一官遭破,当推命入黄泉”的断语而论断呢?不能。因为命主不仅没有在食伤旺相的大运中招灾而死,反而活得滋滋润润的。面对这样的现实,张神峰自己是如何解释的呢?他说:“辛生巳月,本用丙火,夫何贴身有申,破丙明矣。年干丙火,本为虚官可用,时有壬水破之,由是舍丙而从水也。行申酉比劫得生,安享其乐。”意即壬水伤官既然破了官星用神,就索性“舍丙而从水”,不用官星而改用食伤,所以走比劫运生食伤时命主能“安享其乐”。

张神峰的这种解释成立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就得认可用神变化这一说,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无法解释此命用神在被伤破的情况下命主还能“安享其乐”的事实。

又如某女生于1986年农历7月24日凌晨40分,八字为:丙寅 丙申 乙巳 丙子。查《万年历》,这年农历7月初3日立秋,《人元用事歌》云“孟秋己七戊三朝,三壬十七庚金备”,意为从立秋后的第十四天起为庚金用事,此命就正值庚金正官司事,但是申金正官逢刑冲,且有伤官盖头,自然属于损用破格之命。然而,命主是不是就活得一塌糊涂呢?不是。命主在乙未、甲午大运中读书一路领先,18岁以全市状元考入北大,后又读研读博,仅22、3岁戊子己丑两年,就因某项设计获奖二三十万元。

可见啊,张神峰的解释是成立的,用神是可以变化的。类似这两命的用神变化在《子平真诠》中是怎么说的呢?叫“去官就食”,就是不用官星而改用食伤的意思。子平书上还有“去印就财,发福最大”一说,什么意思呢?也就是不用月令印星而改用别处财星为用的意思。《月潭赋》也说“格有可取不可取,用有当弃不当弃”,这“用有当弃”的意思不就是在说有时候可以去掉月令用神而不用吗?《渊海子平·论伤官》云“此格局中多变化,推寻需要用心机”,这格局变化不是也包括了用神变化吗?

再说呢,用神所构成的格局是推断人生事业类型的主要依据,如果用神不变,就意味着人生的事业类型不变,然而现实中很多人早年当官,中年经商,晚年搞艺术,如果单凭月令用神所构成的某一种格局就断然推不出这种事业类型的变化趋向。

因此,用神是可以变化的,而且是必须可以变化的,否则就太死板了,不足以推算千变万化的人生际遇。那种执泥于《人元用事歌》而不知变通的论命方法是既不符合子平本义,也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我们虽然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等书上找不到用神变化的专题论述,但是能找到诸如“去印就财,发福最大”等用神变化的蛛丝马迹,何况《子平真诠》还有“论用神变化”的专文呢。

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子平真诠》一书幷没有采纳被一般命师视为金科玉律的“人元用事歌”,徐乐吾先生在注解此书时附加了一份“十二月人元司令分野表”,这不是《子平真诠》原有的东西。通读《子平真诠》也不见有任何地方要求得按“人元司令分野表”来取用定格。作者在“论用神”的专文中明确指出:“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这里固然强调取用神要“专求月令”,但是并未说要以月令中的司事之神为用,而是说“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成格。这“月令地支”四字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指月令地支的本气藏干,而不是其中的司事之干。这在该书的“论用神变化”一文里说得较明白:“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意即用神取自月令,但因月令中有几种藏干,这就得根据所透之干来取用定格了。以寅月为例,寅的本气为甲木,本当取此甲木为用神,但若甲木不透而透丙火,那么就取这丙火为用神,此即为用神变化。这种变化就好比杭州知府不管事,而由副知府(同知)出面管事。倘若寅中的甲丙皆不透而透戊土,那么就以戊土为用定格,好比是一二把手都不管事,只有让第三把手管事了。

不难发现,《子平真诠》这种不直接以人元用事之神为用定格,而以月令本气藏干及所透之物为用定格的方法,与《渊海子平·宝法之二》那种“取提纲所用之物为命,次及年日时支以表其端”的方法是完全一致的。很显然,这种取用定格的方法才是子平所传的正宗方法。只要我们仔细研究《渊海子平》中的所有命例,就不难发现其中正格取用的方法就均属于这种方法。如果说子平他人家有什么尚未公开传授给后人的秘诀,或许就是这用神变化吧。万幸的是,《子平真诠》将此秘法完整地泄露了出来,这真是我们后学者的福分啊。

也许有人会问:不以人元用事之神取用定格,哪《渊海子平》还弄什么“人元用事歌”啊?难道是子平他老人家没事玩儿的?这个问题我们要这样看,子平以月令司事之干为用神,其目的是为了取月令藏干中的最旺者,但是司事之干固然旺,难道藏干透出后不也是一种旺的表现吗?如果说月令藏干是树苗,那透干不就是长成的参天大树吗?月令是一个单位,其中的藏干谁透出谁就相当于是法人代表,是这个单位出头的主儿。司事之神虽然有力,如果它不出头露面,便如一个有能之人屈居人下,不能主事。而透干者就跟刘备似的,虽然勇不及关张,智不及诸葛,但他领头主事,关张诸葛就都得听他驱使。所以呢,《子平真诠》不用人元司事之神,只以月令本气或透干取用定格,这是既合情又合理的。

当然,《人元用事歌》也并非毫无用处。以月令透干取用,也要看这透干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还是风烛残年的耄耋老人。通过《人元用事歌》我们就能知道月令中的哪一种五行最旺,如果用神司令,那就表示该法人代表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是个大有前途的好当家人。如果用神不旺,便如老病之人当家,虽然也可管事,但力不从心,禁不起大事。知道了这一点,对我们评判格局高低和推断吉凶祸福的程度等方面都是有参考价值的。还有,在月令藏干都透出或都不透出的情况下,取哪个为用神呢?这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月令本气藏干和人元用事之神。所用呢,人元用事法诀还是有用的,只是不必分得太过精细,用得太过执泥而已。

下面,我们再看看用神的变化需要一些什么条件以及变化的一般规则。

根据《子平真诠》有关论述,我们知道用神的变化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八字有杀官可以自行成格,月令用神可以不用;二是月令用神因透干不同而变化;三是月令用神因会合而变化;四是月令用神被损坏或其数量太多而变化。

第一种情况呢,就是《渊海子平·宝法之二》最后一句强调的“凡格当以杀官言之”,以及《五言独步》的“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之论,还有《子平真诠》“有官不论格局”之说。因为杀官是代表人的名誉、地位与合法身份,代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这些东西无所不在地制约着我们每一个人,谁想要正常地生活,就都得先面对这些东西。所以,诸格之中要以杀官格为先,这就是子平“凡格当以杀官言之”的用意。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八字一见杀官,就放弃月令用神不论。而是说格格都要优先考虑月令用神是否与杀官构成格局,只有在月令不能与杀官构成格局时,才考虑放弃月令而考虑别的杀官格。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渊海子平》与《三命通会》等书上才有“时上一位贵格”、“岁德正官格”、“岁德扶杀格”、“时上正官格”等不以月令为用的格局。

譬如李小龙命:庚辰 丁亥 甲戌 戊辰。年干有庚金七杀,与月令亥水能构成格局吗?不能。因为亥水位居地支,不能直接化泄隔柱天干的庚金,从而构成印赖杀生格。在此情况下,就要放弃月令的亥水用神不用,而改用月干的丁火伤官,以它去制七杀,从而构成伤官制杀格。因为用伤制杀,故而命主嗜好武术,幷以之战胜了无数对手(七杀),成了一代武学宗师与武打巨星。如果说用神不变,那么就是用亥水中的壬水印星为用神,当大运走到寅地时,寅亥合,化印为劫,用神化坏,命主就不可能在寅运中事业如日中天,大放光彩的。

又如袁世凯命:己未 癸酉 丁巳 丁未。本来月令为酉金财星,只因月干透杀,破了财格,便要先论杀格。癸水七杀有己土贴身相制,即可构成杀邀食制格,不再用月令的财星为用神,这就是《五言独步》“只要去杀星,不怕提纲重”这句话的含义。

再如瞿鸿机命:庚戌 癸未 乙亥 丁丑。月令透出丁火,是不是就以食伤生财格论呢?不行,“凡格以杀官言之”嘛,有官当先论官星。年官月印连续相生,构成了印赖官生格。大运西北,适得其所,故而命主才是科甲出身的清朝宰相。若以食神生财格论,西北运为食伤财星的死绝之地,断然无此贵气。

另如胡林翼命:壬申 丁未 丁未 己酉。月令透出己土食神,幷生其坐下财星,似乎是食伤生财格。其实不然,有官先论官,此命丁火在未为阳刃,凶神当道,逢刃看官,年干有壬水官星合制丁火,如此便构成了阳刃用官格。己土因贪生其坐下财星,已无克官之意,不破格局。故命主能纵横沙场,斩将杀敌而臻大贵。

第二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藏干透露出来时,取用定格就要优先考虑月令所透露之字,不必拘泥于没有透露的用事之神或月令本气之干(有杀官当先考虑)。如果所透之干不能构成格局,则再考虑月令本气之干或司事之干。

譬如明朝礼部尚书、理学名儒罗钦顺命,生于1465年农历12月8日辰时,其八字为:乙酉 戊子 辛巳 壬辰。查《万年历》,是年冬月初九交大雪节,《人元用事歌》说“假如子上十日壬,中旬下旬方是癸”,此命生于冬月下旬,用神应该是癸水食神,子水的本气也是癸水食神。但是,子水有戊土盖头,便是枭神夺食破格,这样的话,只有走甲乙运去掉戊土时才是好运。然而事实相反,命主29岁一交乙酉运,流年逢甲寅,便被削职为民,居家十七年。直到申运庚午年45岁时才官复原职,迁太常少卿。为什么呢?因为月令在时柱透出了壬水,用神由原来的癸水食神变成了壬水伤官,伤官就要制,月干有戊土便构成了伤官配印的贵格。这样乙木就成了破格的忌神。所以命主走丙戌运生扶戊土时科场连捷,高中探花,一入乙运克戊土就立马倒台。45岁庚午年合去乙木,破格得救,故能东山再起,一岁三迁。这就是因月令透干不同而导致用神变化的实例。

又如邓锡侯命:己丑 庚午 己巳 乙亥。月令用神本来是午火印星,印喜杀生,可是乙木七杀却高悬于时干,不能直接生印,其坐下亥水还冲克印星,如此便不能构成印赖杀生格。好在月干有庚金合制乙木七杀,可以另行构成伤官制杀格。故而命主行伍出身,官至上将。因为用神由午火印星变成了庚金伤官,所以虽然是印星福神当令,命主却出身贫寒,无现成之福可享。26岁后大运为丁卯丙寅,印星透清,这时格局又变成了印赖杀生格,故命主能大得贵人提携,一路飙升,35岁时就成为四川“四巨头”之一,手握重兵,威慑一方。有人会问:当印星透清时,会不会因制化两立而破格呢?不会,因为印星透自月令,是原本的用神,不以制化两立论。设若庚金透自月令,再见印星就属于制化两立了。

再如钱新之命,生于1885年农历7月20日午时,八字为:乙酉 甲申 丙辰 甲午。月令中的戊、壬、庚三个藏干均不透,取何为用呢?先要考虑的是壬水七杀,虽然申辰拱水,但因杀无制化,没有构成杀格。杀格不成,即以申金本气财星为用,干透三印,格成财格配印。只要大运不走杀官运破财格,财旺自能生官,命主就能富贵两全。实际上,命主曾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中央银行理事,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中兴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兴轮船公司董事长,中华职业教育社董事会主席,驻法国公使等职,为江浙巨富。

另如董诰命,生于1740年农历3月27日午时,八字为:庚申 庚辰 戊辰 戊午。《人元用事歌》云:三月九朝仍是乙,三日癸库余戊奇。查《万年历》,这年农历3月8日就交了清明节,此命当为戊土比劫用事。但戊土为比劫,不能为用。辰月中的癸水与乙木均不透干,这用神怎么取呢?按“有官先论官”的顺序,应该先取乙木官星为用,但因食伤盖头,便有了去官就食的意向,同时也是伤官去官的意向,只要能去尽官星,便是伤官伤尽的大贵之命。命主走了六十年南方运西方运,自然能去尽官星,所以当了三十年太平宰相。

第三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因合化而改变五行性质时,用神也随之变化。

例如某女命,生于1969年农历4月8日申时,八字为:己酉 己巳 戊戌 庚申。月令本气为巳火,《人元用事歌》云“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时”,查《万年历》,这年农历3月20日交立夏节,4月8日的用事之神为巳中丙火印星,但是巳酉一合,又于时干透出庚金,如此则化印为伤,用神丙火变成了庚金。食伤喜财,命主自25岁进入壬申财运后,经商大获财利,一发数百万。倘若以丙火印星为用而不知变化,火到申酉死,命主哪有那样的好事呢?

钱福命,生于1461年农历3月27日酉时,八字为:辛巳 癸巳 戊辰 辛酉,同样是丙火印星用事,同样也是巳酉合,但这个用神没有变化。咋回事呢?原因是戊癸一合有合火之势,引出丙火透干,巳火便不能随酉金而变化,则以食伤吐秀格论。走卯运时在地支以印赖官生格论,因酉金伤官回冲卯木官星,故命主屡考不第。寅运杀印相生,命主三元及第,大魁天下。成了妇孺皆知的风流才子。己丑运巳火被合坏,命主36岁即辞官归田,44岁就夭亡了。

又如汪鸣銮命,生于1839年农历6月1日卯时,八字为:己亥 辛未 乙丑 己卯。查《万年历》,是年农历5月28日交小暑节,《人元用事歌》云“未宫9日丁火明”,可知6月1日属于丁火用事。但是月令不透丁火而透己土,则丁火难以作用。再看未土财星也因亥卯未三合被克坏,化财为劫,本为用神化坏,幸有月干辛金七杀以丑为根盖头制劫,格成月劫用杀。故命主于戊辰运乙丑年财旺生杀时中进士,后来官至吏部侍郎、光禄大夫。这是用神变化另成格局的实例。

第四种情况呢,就是当月令用神被损坏或其数量太多时,八字若有去此用神的意向则可考虑舍去月令用神而改用别的用神成格。

如陈嘉庚命,生于1874年农历9月12日辰时,八字为:

甲戌 甲戌 辛亥 壬辰

查《万年历》,是年农历8月28日交寒露节进入戌月,《人元用事歌》说“戌宫九日辛金胜,三丁十八戊土具”,此命为戊土用事,戌月的本气也是戊土,故当取印星为用神定格。可是,如果是印星得用,命主就能大获长辈荫庇,学业有成,还能吃皇粮,掌权印。但事实不支持这种论断。命主出身平凡,只读过几年书,17岁后就下南洋经商谋生去了,后来走东方财运时成了富冠南洋的橡胶大王。为何八字用印的人变成了大生意人呢?原因在于命局有甲木财星盖头克印,时柱又有伤官生财,构成了去印就财的格局,所以命主没有成文人学士而成了商界大鳄。晚年走巳火官星运时,印逢官生,在地支上构成了官印格,命主于76岁庚寅年出任中共全国侨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安享尊荣。这时候的甲木壬水都到了死绝之地,故没有继续经商。

又如林青霞命,生于1954年农历10月8日酉时,八字为:

甲午 甲戌 癸亥 辛酉

查《万年历》得知,是年农历9月13日交寒露节进入戌月,按《人元用事歌》推,此命也是戊土用事,戌月的本气也是戊土,当取正官格无疑。但因甲木伤官盖头,破了官星,去官就食,改用伤官吐秀格。故命主没有走仕途,而是在高中读书时就被星探发现,自此进入影视圈,一路红火到现在。

再如某男命,生于1961年农历12月28日戌时,八字为:

辛丑 庚寅 丁丑 庚戌

月令寅木的本气为甲木印星,无官杀生印,有财星盖头坏印,如此之命是否属于“独印逢财,定断魂归地狱”的夭折之命呢?不是。命主在己丑运的戊申己酉年快乐成长,在戊子运的庚申辛酉年安然念书,在乙酉运的甲申乙酉年只是外遇穿帮,破了一点财。为什么重重财星坏独印,命主都还能好好活着呢?原因就是命局已然财坏印,构成了去印就财的格局,印星反而成了破格的忌神,要去掉才好呢。

需要注意的是,月令用神也不是一逢损伤就可以随意去掉不用的,即如这辛丑造若是生在辛亥年,有了官杀生印,便不能去印就财。

用神变化除了上述四条因素之外,由于格局是由用神与相神构成的,因此除了用神变化可以使格局发生变化之外,相神的变化也可以导致格局发生变化。

譬如月令为七杀,逢杀看印,八字有印作相神就可与七杀构成杀印格;若是没有印星呢,有食伤作相神制杀也行,可以构成杀邀食制格;假若一无印二无食伤呢,这时若有劫财作相神合住七杀也行,可以构成以劫合杀的格局;再假若既无印化食制,也无比劫合杀呢,那就要考虑从杀格了。

当然,从杀格属于外格。但是,内外格也是可以互变的。虽然此说在子平书上找不到现成答案,但有大量的真实命例支持这种说法。即如毛泽东命:

癸巳 甲子 丁酉 甲辰

七杀当令透干,月干甲木印星坐败地,时干甲木所坐辰土被酉金一合,其根已失,加之冬月火死,不受木生,所以不能构成杀印格。杀无印化,是否有食伤制呢?有。年支巳火中就有戊土伤官合制癸水七杀,这样便构成了杀邀食制格。伤官七杀都是凶神,以伤制杀就是以暴制暴,所以命主好斗成性,提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学说。

命主第一步走癸亥运,亥水冲去巳火,破了杀邀食制格,好在巳火一去,水大木漂,八字没有了逆杀之物,格局便从内格一变而成了外格中的从杀格。故而命主能在这步旺杀运中身体健康,学业顺遂,家人平安。

第二步走壬戌运,丁火在戌得根,巳火仗着有戌土保护,格局又恢复为杀邀食制。可是,辰戌冲,打开水库,四海横流,一点食伤难制众杀,所以命主于此运中谋为阻滞,孝服重重。

第三、四步运为辛酉庚申,酉申金合去巳火,格局又变为从杀。故命主能于此运中进入中共权利核心,担任中共中央局秘书、农运会书记和国民党代理宣传部长。但是在1927年丁卯年后的几个火土流年里,也因破坏了从杀格而起伏不宁,受到党内打击和排挤。但是最终还是1934年农历年底召开的遵义会议上坐上了中共军委主席的宝座,掌控了军事大权。

自第五步大运起,连续三步为己未、戊午、丁巳,命局中的巳火到了旺地,格局又回到了杀邀食制格,且因食伤制杀有力,所以命主能战胜强大对手,君临天下27年。

又如朱家骅命:

癸巳 丁巳 丁卯 丙午。

月令不透食伤财星而透比劫,年干有癸水七杀制劫,可以构成月劫用杀格。看大运,前面有两步为乙卯甲寅,甲乙木化泄癸水而生火,破了月劫用杀格,好在可以另成日元专旺格。火得木生,木火通明,故命主学业优异,获得柏林大学博士学位。然后任北大教授、中山大学校长等职务。38岁交癸丑运后,扶起命中癸水,格局又变回了月劫用杀。癸水在丑得力,加之巳丑拱金,金生水旺,格局陡然提高,所以命主出任交通部长、中统局长、浙江省主席、组织部长、教育部长等高官。

事实说明:用神及其所构成的格局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透干会支、用神太多或用神被损坏等因素而改变的。虽然除了《子平真诠》之外的子平书都没有明确论及用神变化,但通过这些书中的许多命例可以发现用神变化的事实依据。因此可以说,格局变化是子平不肯轻泄的论命秘诀。《四言独步》云:“去留舒配,论格要精”。不精于论格,就是不精于子平。要精于论格,就得在“去留舒配”这四个字上狠下功夫。我们要清楚地知道,用神在何种状况下可以去掉或变化,在何种状况下需要保留或保护,用神要与何种相神搭配才能构成格局,怎样的搭配才是最佳组合,在几种格局并存时要以何格为主,等等,只有非常熟稔地掌握了这些知识,才算是正式步入了子平命学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