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论贱命
论贱命:
何知其人贱,官星还不见。
日主旺,须用财官耗抑,却不见财官;
或财官逢克冲破坏。或日主弱,须用印扶,
却逢.印被克冲破坏,或不现。
1,日主旺,财轻劫重而官藏。官轻印重,官轻劫重而无财。
2.日主弱,官杀重,而印轻。或印轻,食伤重。
论残命:
四柱五行,偏估失调;
无喜用为药去病者,命多带残疾。
1,冲破长生,肢体不全。
2,木逢金重克,四肢有缺。
3,丙午火遭壬水克,双目失明,或视力差。
4,火克金太过,无水润金息火,目瞎。
5.火旺土燥,无解者,目瞽之命。
6.戊己土遭甲乙木克,主疤痕。见庚辛,得解,,无疤痕。
7.壬癸重叠,时见干火(丙丁),主头面及眼目灾。
8.三合火星,克庚辛,损头面及血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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