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贱命:

何知其人贱,官星还不见。

日主旺,须用财官耗抑,却不见财官;

或财官逢克冲破坏。或日主弱,须用印扶,

却逢.印被克冲破坏,或不现。

1,日主旺,财轻劫重而官藏。官轻印重,官轻劫重而无财。

2.日主弱,官杀重,而印轻。或印轻,食伤重。

论残命:

四柱五行,偏估失调;

无喜用为药去病者,命多带残疾。

1,冲破长生,肢体不全。

2,木逢金重克,四肢有缺。

3,丙午火遭壬水克,双目失明,或视力差。

4,火克金太过,无水润金息火,目瞎。

5.火旺土燥,无解者,目瞽之命。

6.戊己土遭甲乙木克,主疤痕。见庚辛,得解,,无疤痕。

7.壬癸重叠,时见干火(丙丁),主头面及眼目灾。

8.三合火星,克庚辛,损头面及血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