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疾病


五行和者,一世无灾。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克,只是全者宜全。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克者宜克,则和矣。主一世无灾。

任氏曰:五行在天为五气青、赤、黄、白、黑也;在地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为五脏,肚、心、脾、肺、肾也。人为万物之灵,得、五行之全,表于头面,象天之五敢,裹于脏腑,象地之五行,故为一小天地也,是以脏腑各酏五地之服阳而属焉,凡一脏配一腑,腑皆属阳,故为甲、丙、戊、庚、壬;脏皆属阴,故为乙、丁、己、辛、癸。或不和,或太过不及,则病有风、热、湿、燥、寒之症矣。必得五味调和,亦有可解者。五味者,酸、苦、甘、辛、咸也。酸者属木,多食伤筋;苦者属火,多食伤骨;甘者属土,多食伤肉;辛者属金,多食伤气:咸者属水,多食伤血,比五味之相克也。故曰“五行和者,一世无灾”。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脏腑五行,亦宜和也。八字五行之和,以岁运和之;脏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和者,解之意也。若五地和,五味调,而灾病无矣。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为和也,其要贵在泄其旺神,泻其有余,有余之旺神泻,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谓和也。若强制旺神,寡不敌众,触怒其性,旺神不能损,弱神反家伤矣。是以旺神太过者宜泄,不太过宜克;弱神有根者宜扶,无根者反宜伤之。凡八字须得一神有力,制化合宜,主一世无灾。非全而不缺为美,生而不克为和也。

癸未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戊生寅月,木旺土虚,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制杀。况庚金办坐禄支,力能伐木,所谓不太过者宜克也。虽年干癸水生杀,得未土制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且一路运程与体用不背,寿至九旬,耳目聪明,行止自如。子旺孙多,名利福寿俱全,一世无灾无病。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局中七杀五见,一庚临午无根,所谓弱神无根,宜去之,旺神太过,宜泄之也。且午火则和矣。喜其午火当令,全无水气,虽运逢金水,不能破局而无疑。运走木火,名利两全。此因神足,精气自生,是以富贵福寿,一世无灾,子广孙多,后嗣济美。

甲子 丙子 癸亥 乙卯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最喜卯时泄其菁英,里发于表,木气有余,火虚得用,谓精足神旺。喜其无土金之杂,有土则火泄,不能止水,反与木不和,有金则木损,更助共汪洋。其一生无灾者,缘无土金之混也。年登耄耋。而饮啖愈壮,耳目聪明,步履康健,见者疑五十许人,名利两全,子孙众多。

血气乱者,生平多疾。

原注:血气乱者,不特火胜水,水克火之类;五气反逆,上下不通,往来不顺,谓之乱,主人多病。

任氏曰:血气乱者,五行悖而不顺之谓也。五行论水为血,人身论脉即血也。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阴经,心属丁火,心胞主血,膀胱属壬水。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于肾,则丁壬化木,而神气自足,得既济相生,血泳流通而无疾病矣。故八字贵乎克处逢生,逆中得顺而为美也。若左右相战,上下相克,喜逆逢顺,则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荡,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虚,金能伤土;木旺金缺,木能渗水。此五行颠倒相克之理,犯此者,必多灾病。

丙申 乙未 丁未 庚戌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丁生季夏,未戌燥土,不能晦火生金,丙火足以焚木克金,则土愈燥而不泄。申中壬水涸而精必枯,故初患痰火。亥运水不敌火,反能生木助火,正杯水车薪,火势愈烈,吐血而亡。

壬寅 丁未 丙申 甲午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丙火生于未月午时,年干壬水无根,申金远隔,本不能生水,又被寅冲午劫,则肺气愈亏。兼之丁壬相合化木,从火则心火愈旺,肾水必涸,所以病犯遗泄,又有痰漱。至戌运全会火局,肺愈绝,肾水燥,吐血而亡。

甲辰 丙寅 丙寅 壬辰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木当令,火逢生,辰本湿土,能蓄水,被丙寅所克,脾胃受伤,肺金自绝,木多渗水,而肾水亦枯。至庚运,木旺金缺,金水并见,木火金肆逞矣,吐血而亡。此造木火同心,可顺而不可逆,反以壬水为忌,故初逢丁卯、戊辰、己巳等运,反无碍。
忌神入五脏而病凶。

原注:柱中所忌之神,不制不化,不冲不散,隐伏深固,相克五脏,则其病凶。忌木而入土则脾病,忌火而入金则肺病,忌土而入水则肾病,忌金而入木则肝病,忌水而入火则心病。又看虚实,如木入土,土旺者,则脾自有余之病,发于四季月;土衰者,则脾有不足之病,以于春冬月。余皆仿之。

任氏曰:忌神入五脏者,阴浊之气,埋藏于地支也。阴浊深伏,难制难化,为病最凶。如其为喜,一世无灾;如其为忌,生平多病。土为脾胃,脾喜缓,胃喜和,忌木而入土,则不和缓而病矣。金为大肠肺,肺宜收,大肠宜畅,忌火而入金,则肺气上逆,大肠不畅而病矣。水为膀胱肾,膀胱宜润,肾宜坚,忌土而入水,则贤枯膀胱燥而病矣。木为肝胆,肝宜条达胆宜平,忌金而入木,则肝急而生火,胆寒而病矣。火为不肠心,心宜宽,小肠宜收,忌水而入火,则心不宽,小肠缓而病矣。又要看有余不足,如土太旺,木不能入土,是脾胃自有余之病。脾本忌湿,胃本忌寒,若土湿而有余,其病发于春冬,反忌火以燥之;土燥而有余,其病发于夏秋,反忌水以润之。如土虚,弱木足以疏土,若土湿而不足,其病发于夏秋;土燥而不足,其病发于冬春。盖虚湿之土,遇夏秋之燥,虚湿之土,逢春冬之湿,使木托根而愈茂,土受其克而愈虚。若虚湿之土,再逢虚湿这时,虚燥之土,再逢虚燥之时,木必虚浮,不能盘根,土反不畏其克也。余仿此。

庚寅 己丑 丙子 乙未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火生于季冬,坐下子水,火虚无焰,用神在木。木本凋柘,虽处两阳,萌芽未动,庚透临绝,为病甚浅,所嫌者月支丑土,使庚金通根,丑内藏辛,正忌神深入五脏,又己土乃庚金嫡母,晦火生金,足以破寅。子水为肾,丑合之不能生木,化土反能助金,丑土之为病,不但生金,抑且移累于水,是以病患肚肾两亏。至卯运,能破丑土,名列宫墙;乙运庚合,巳丑拱金,虚损之症,不治而亡。

丁亥 辛亥 辛未 午辰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辛金生于孟冬,丁火克去比肩,日主孤立无助,伤官透而当令,窃去命主元神, 用神在土不在火也。未为木之库根,辰乃木之余气,皆藏乙木之忌;年月两亥,又是木之生地,亥未拱木,此忌神入五脏归六腑。由此论之,谓脾虚肾泄,其病患头眩遗泄,又更盛于胃腕痛,无十日之安。至己酉运,日主逢禄,采芹得子,戊运克去壬水补廪;申运壬不逢生,病势愈重,丁运日主受伤而卒。

观上两造,其病症与八字五行之理,显然应验,果能深心细究,其寿夭穷通,岂不能预定乎?

客神游六经而灾小

原注:客神比忌神为轻,不能理没,游行六道,则必有灾。如木游于土之地而胃灾。火游于金之地而大肠灾,土行水地膀胱灾,金行木地胆灾。水行火地上肠灾。

任氏曰:客神游六经者,阳虚之所,浮于天干也。阳而虚露,易制易化,为灾必小,犹病之在表,外感易于发散,不至大患,故为小也。究其病源,仍从五行阴阳,以分脏腑,而五脏论法,亦勿以天干为客神论虚,地支为忌神论实。必须究其虚中有关,实处反虚之理,其灾祥了然有验矣。

壬辰 甲辰 庚午 丙戌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午日元,生于辰月戌时,春金杀旺,用神在土。月干甲木,本是客神,得两土,所以脾胃无病,然熬水炼金,而患弱症。至戊申运,土金并旺,局以木为病,木主风,金能克木;接连己酉庚与三十载,发财十余万,辛亥运金不通根,木得长生,忽患风疾而卒 。

癸丑 戊午 壬寅 庚戌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壬寅日元,生于五月戌时,杀旺又逢财局,杀愈肆逞,所以客神不在午火,反在寅木,助其火势;客神又化忌神,戊癸化火,则金水相伤。运至乙卯,金水临绝,得肺肾两亏之症,声哑而嗽,于甲戌年正月木火并旺而卒。

乙亥 庚辰 丙子 庚寅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子日元,生于季春,湿土司令,蓄水养木,用神在木,得亥之生,辰之余,寅之助。乙木虽与庚金合而不化,庚金浮露天干为客神,不能深入脏腑,而游六经也。水为精,亥子两见,辰又拱而蓄之,木余为气,春令有余,寅亥生合火为旺神,时在五阳进气,通根年月,气贯生时,精气神三者俱足,则邪气无从而入。行运又不背,一生无疾,名利裕如。惟土虚湿,又金以泄之,所以脾胃虚寒,不免泄泻之病耳。

木不受水者血病。

原注:水东流而木逢冲,或虚脱,皆不受水也,必主血病。盖肝属木,缄而不纳则病。

任氏曰:春木不受水者,喜火之温暖也;冬木不受水者,喜火之解冻也。夏木之有根而受水者,去火之烈,润地之燥也;秋木得地而受水者,泄金之锐,化杀之顽也。春冬生旺之木,要其衰而受水;夏秋休囚之木,要其旺而受水。反此则不受,不受则血不流行,故致血病矣。

丁亥 丁未 乙亥 己卯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休囚之位,年月两透丁火,泄气太过。最喜时禄通根,则受亥水之生,润其燥烈之土;更妙会局帮身,通辉之象。至甲辰运,虎榜居首,科甲连登,格取食神用印也。

丙戌 乙未 乙巳 丁亥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干透丙丁,通根巳戌,发泄太过,不受水生,反以亥水为病,格成顺局从儿。初交丙申丁酉,得丙丁盖头,平顺之境;戊戌运克尽亥水,名利两得;至己亥水地,病患膨胀。只因四柱火旺又逢燥土,水无所归,故得此病而亡。

土不受火者气伤。

原注:土逢冲而虚脱,则不受火,必主气病,盖脾属土而容火,不容则病矣。

任氏曰:燥实之土不受火者,喜水之润也;虚湿之土不受火者,忌水之克也;春土有根而受火者,解天之冻,去地之湿也;秋土得地而受火者,制金之有余,补土之泄气也。过燥则地不润,过湿则天不和,是以火不受,木不容。过燥必气亏,过湿必脾虚,不受则病矣。

己巳 辛未 戊戌 己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戊土生于未月,重叠厚土,喜其天干无火,辛金透出,谓里发于表,其精华皆在辛金。运走己巳戊辰,生金有情,名利裕如。丁卯运辛金受伤,地支火土并旺,不能疏土,反从火势,则土愈旺,辛属肺,肺受伤,血脉不能流通,病患气血两亏两亡。

庚辰 己丑 己亥 壬申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己亥日元,生于丑月虚湿之地,辰丑蓄水藏金,庚壬透而通根,只得任其虚湿之气,反以水为用而从财也。初运庚寅辛卯,天干逢金生水,地支遇水克土,荫疪有余;壬辰癸巳,不但财业日增,抑且名列宫墙;巳运克妻破财。此造四柱无火,得申时壬水逢生,格成假从财,故遗业丰厚,读书入学,妻子两全,若一见火,为财多身弱,一事无成。至甲午运,木无根而从火,己巳年火土并旺,气血必伤,病患肠胃血症而亡。

金水伤官,寒则冷嗽,热则痰火;火土印绶,热则风痰,燥则皮痒。论痰多木火,生毒郁火金,金水枯伤而肾经虚,水木相胜而脾胃泄。

原注: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而知其病,知其人,则可以断其吉凶。如木之病何如,又看木是日主之何神,若木是财而能发土病,则断其财之衰旺,妻之美恶,父之兴衰。亦不必显验,然有可应则六亲与事体又不相符者,殆以病而免其咎者也。

任氏曰:金水伤官,过于寒者,其气辛凉,真气有亏,必主冷嗽;过于热者,水不胜火,火必克金。水不胜火者,心肾不交也;火能克金者,肺家受伤也。冬令虚火上炎,故主痰火。

火土印绶,过于热者,木从火旺也。火旺焚木,木属风,故主风痰;过于燥者,火炎土焦也。土润则血脉流行,而营卫调和。皮属土,土喜暖,暖即润也,所以过燥则皮痒,过湿则生疮。夏土宜湿,冬土宜燥,在人则无病,在物则发生。总之火多主痰,水多主嗽 。

木火多痰者,火旺逢木,木从火势,则金不能克木,水不能胜火,火必克金而伤肺,不能下生肾水,木又泄水气,肾水必燥,阴虚火炎,痰则生矣。

生毒郁火金者,火烈水涸,火必焚木;木被火焚,土必焦燥;燥土能脆金,金郁于内,脆金逢火,肺气上逆;肺气逆财肝肾两亏,肝肾亏财血脉不行,加以七情忧郁而生毒矣。

土燥不能生金,火烈自能枯水,肾经必虚;土虚不能制水,木旺自能克土,脾胃必伤。凡此五行不和之病,细究之必验也。然与人事可相通也,不可专执而论,如病不相符,可究其六亲之吉凶,事体之否泰,必有应验者。如日主是金,木是财星,局中火旺,日主不能任其财,必生火而助杀,反为日主之忌神,既或有水,水仍生木,则金气愈虚;金为大肠肺,肺伤大肠不畅,不能下生肾水,木泄水而生火,必主肾肺两伤之病。然亦有无此者,必财多破耗,衣食不敷,是其咎也。然亦有无病而财源旺者,其妻必陋恶,子必不肖也。断断必有一验,其中亦有妻肾子肖而无病,且财源旺者,岁运一路土金之妙也。然亦有局中金水,与木火停匀,而得肺肾之病者,或财多破耗,或妻陋子劣者,亦因岁运一路木火,而金水受伤之故也。宜仔细推详,不可执一而论也。

壬辰 壬子 辛酉 己丑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辛金生于仲冬,金水伤官,局中全无火气,金寒水冷,土湿而冻,初患冷漱。然伤官佩印,格局纯清,读书过目成诵,早年入泮。甲寅乙卯,泄水之气,家业大增;至丙辰运,水火相克而得疾,丙寅年火金旺,水愈激,竟成弱症而亡。

己丑 丙子 辛酉 壬辰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金水伤官,丙火透露,去其寒凝,故无冷嗽之病;癸酉入学补廪,而举于乡,问曰:金水伤官喜官星,何以癸酉水之运而得功名?余曰:金水伤官喜火,不过要其暖局,非取以为用也。取火为用者,十无一二,取水为用者十有八九;取火者必要木火齐来,又要日元旺相,此造日元虽旺,局中少木,虚火无根,必以水为用神也。壬申运由教习得知县,辛未支丁丑年,火土并旺,合取壬水,子水亦伤,得疾而亡。

甲戌 丙子 庚子 丙戌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庚金生于子,丙火并透,地支两戌燥土,乃丙这库根,又得甲木生丙,过于热也。运至戊寅己卯,而患 谈火之症;庚辰经肩帮身,支逢湿土,其病勿药而愈,加捐出仕辛巳长生之地,名利两全。其不用火者,身衰之故也。凡金水伤官用火,必要身旺逢财,中和用水,衰弱有土也。

己巳 庚午 己亥 丙寅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己土生于仲夏,火土印绶,已本湿土,又坐下亥水,丙火透而逢生,年月又逢禄旺,此之谓热,非燥也。寅亥化生火,夏日可畏;兼之运走东南木地,风属木,故患风疾。且巳亥本阴用阳也,得午助,心与小肠愈旺,亥逢寅泄,庚金不能下生,肾气愈亏,又患遣泄之症,幸善调养,而病势无增,至乙丑运转北方,前病皆愈甲子癸亥水地,老而益壮,又纳妾生子,发财数万。

辛未 戊戌 戊戌 丁巳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土生于戌月,未戌皆带火燥土,时逢丁巳,火土印绶,戌本燥土,又助其凶,时在季秋,此之谓燥,非热也。年干辛金,丁火劫之,辛属肺,燥土不能生金。初患痰症,肺家受伤之故也。其不致不害者,运走丙申丁酉,西方金地。至乙未甲午,木火相生,土愈燥,竟得蛇皮疯,所谓皮痒也。癸巳运水无根,不能克火及激其焰,其疾卒以亡身。此火土逼干癸水,肾家绝也。

己丑 丁丑 己亥 乙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己土生于季冬,支逢三丑,日主本旺,过于寒湿,丁火无根,不能去其寒湿之气。乙木凋枯,置之不用,书香难就;己土属脾,寒而且湿,故幼多疮毒。癸酉壬申运,财虽大旺,两脚寒湿疮。数十年不愈,又中气大亏,亦乙木凋柘之意也。

丙戌 己亥 甲戌 庚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甲木生于亥月,印虽当令,四柱土多克水,天干庚金无根,又与亥水远隔,戌中辛金郁而爱騻,午丙引出戌中丁火,亥水被戌土制定,不能克火,所谓郁火金也。庚为大肠,丙火克之;辛为肺,午火攻之;壬为膀胱,戌土伤之,谓火毒攻内。甲辰运木又生火,冲戌中辛金,被午克之,生肺疽而亡。

庚寅 癸未 甲午 甲戌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木火伤官用印,得庚金贴身,生癸水之印,纯粹可观,读书过目不忘。惜庚癸两字,地支不载,又嫌戌时会起火局,不例题 金不柘伤,而且火能热木,命主元神泄尽。幼成弱症,肺肾两亏,至丙戌运,逼水克金而夭。

癸酉 乙卯 庚戌 戊寅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春木当权,卯酉虽冲,木旺金缺,土亦受伤;更嫌卯戌寅砘拱合化杀,木主脾虚肺伤疾,然竟一生无病 。便酉弱卯强,妻虽不克,而中深难言。生二子,皆不肖卒,为匪类,故免其病,财亦旺也。

《滴天髓阐微》目录


通神论
 

一、天道 
 

二、地道

三、人道

四、知命 

五、理气 

六、配合 

七、天干 

八、地支 

九、干支总论

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十三、体用

十四、精神
 

十五、月令

十六、生时

十七、衰旺

十八、中和 

十九、源流 

二十、通关 

二十一、官杀 

二十二、伤官 

二十三、清气 

二十四、浊气
 
二十五、真神

二十六、假神 

二十七、刚柔

二十八、顺逆

二十九、寒暖 

三十、燥湿 

三十一、隐显 

三十二、众寡 

三十三、震兑
 
三十四、离坎 

六亲论

一、夫妻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

五、何知章

六、女命章

七、小儿

八、才德

九、奋郁

十、恩怨

十一、闲神

十二、从象 

十三、化象

十四、假从

十五、假化

十六、顺局

十七、反局

十八、战局

十九、合局

二十、君象

二十一、臣象

二十二、母象
 

二十三、子象

二十四、性情

二十五、疾病

二十六、出身

二十七、地位

二十八、岁运

二十九、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