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玄机探秘》第03章 插曲一-
第03章 插曲一
第一节、头胎儿女阴阳揭密
人是大自然中一切生命的精华,人的延续就是自己的子女。人禀五行而生,顺五行而长,适五行而变。然而,人的八字五行,没有能脱离得自然五行了的。因为它是自然五行发展到一个阶段的记录,它既有先天轨道的痕迹,亦有后天轨迹的趋势。此处的“先天”同样指生命固有的趋势,是不可改变的。“后天”是指用人的控制力改变的(可以与不可以是相对的)。后天改变有内部控制力和外部控制力。比如说,现代人自己不愿多生育,就是内部控制力,计划生育阶段政策不允许多生,就是外部控制力。但是头胎儿女阴阳,应该说几乎是没有这些控制力的(有一般情况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所以头胎儿女阴阳应该说主要是由先天因素所决定的。或者头胎儿女阴阳是命中注定了的,由笔者判断头胎儿、女性别的准确率可以得到证明。
以前的命理书中,几乎都有关于头胎儿女阴阳的看法,但准确率极低。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或根本不愿意)说出命理上的关键点。如“男命时干克日干,头胎为阳”既有应验的,也有不应验的。但是,一个有科学头脑的读者,决不会因为有不验的情况就放弃对它的研究,更不会去妄加批驳。我们不妨从应验了的例子中去分析总结其实质性的决定因素到底何在。首先,男为阳,女为阴,旺为阳,衰为阴,……。而且旺不会久旺,衰不会久衰,阴与阳,阳与阴总是在交替变化着。其次,可根据植物的生命规律来分析比喻。我认为阳为果,阴为花,自然界随时可见的植物都存在“繁花素果”之观象。即素藤多结果实,肥藤却多开花(详见后面笔者论文《论八字的繁花素果现象》),那么同样属于大自然的人的生命观象岂能例外呢?分清儿女阴阳,首先就要把“繁花素果”现象作为看儿女阴阳的总体之象。
古今命理书中,一直是男以七杀为儿,官星为女,这是为何呢?在笔者看来,因为官杀都是克制日主的,只是克制的程度不同。七杀与日主是同性的,官星与日干则是异性相克,显然同性相克比异性相克厉害,克的厉害就能使身更“素”。再用“繁花素果”现象一对照,当然是以七杀为儿,官星异性为女。又因食是制杀的,官怕伤的,所以食,伤蜀强也可用来参断。
总之,男以七杀为儿,官星为女。将八字原命局中的官与杀的旺衰,反复较量就是判断男命儿女阴阳的根本方法。同样道理,女命以食神为女,伤官为儿;又因印制伤,枭奇食,所以将八字命局中的食、伤的旺衰反复较量,就是判断女命头胎儿女的根本(印枭参断入也是因为食伤。不过较量旺衰时,“繁花素果”现象是大前提,较量旺衰也是经过生克方法处理后的实际旺衰。
概括地说,有下面几个步骤:
1、将“繁花素果”的总象了于胸中;
2、男命将官星与七杀的旺衰反复较量,必要时可用食、伤参断;
3、女命将食神与伤官的旺衰反复较量,必要时可用正偏印来参断;
下面有例为证。
例一、
男命:辛 丁 乙 己
卯 酉 丑 卯
女命:乙 乙 癸 丙
未 酉 未 辰
这是一对夫妻,从男命看,辛金为儿,由于两卯冲一酉,动辛之根,又丁火盖酉之头,克辛有力,己土坐卯,隔乙木,无力救年干之辛,丑酉半合又不化。所以辛金七杀虽有实无,另外卯时等因素使日主变旺,即有“繁花”之象,故只生两个女儿。从女命看,食神乙木两透两藏,干支不见一点甲木伤官,故稍作比较就有食神比伤官旺的结论,所以头胎二胎该是阴。
例二、
男命:丙 丁 己 壬
午 酉 卯 申
女命:庚 己 戊 壬
戌 卯 戌 戌
这也是一对夫妻。从男命看,乙木七杀为儿,局中无甲木只有乙木。由于卯受酉、申夹克,所以还不能马上下结论,再看食神与伤官,显然酉金有丁盖头,午火克,申中庚金有壬水护卫,所以伤官胜过食神,再回头较量甲、乙木官星七杀,终因有卯无甲,究竟是七杀较强于官星,头胎为阳。实际头胎是生儿,事实说明仅看日干与时干的关系,定论头胎儿女阴阳决非完全正确。从女命看,一庚三辛,伤多于食,又由于壬水可泄庚金之气,地支辛金反而可得戌土之生,故较量庚辛终是伤多于食,所以头胎为阳。
例三、
男命:辛 丁 乙 庚
丑 酉 卯 辰
女命:壬 丁 甲 甲
寅 未 子 戌
这还是一对夫妻,从男命看,官杀两透,官多也作杀论。并且乙木日干属弱,所以有“素果”之象,故头胎为阳。从女命来看,一丙三丁,显然伤官旺于食神,有人说丁壬合,伤官丁火有伤,其实丁壬化木,木又生火。所以到底还是丁火旺于丙火,何况壬在丙之上,丙火难出头,故头胎为阳。实际情况命主86年生一对双胞胎儿。
例四、
男命:辛 庚 庚 丁
丑 寅 辰 亥
女命:辛 癸 癸 壬
丑 巳 亥 戌
这对夫妻,其中男命丙火藏在月令,透丁在时干。丁火官星与丙火七杀的强弱还是难辨。但显然皆是身旺,即是肥藤,用“繁花素果”现象,必头胎生女。但全面权衡,由男命看,较量丙丁,一藏一透,又寅与亥合,对于丙丁影响不大。为了慎重起见,再将壬水与癸水比较,壬水旺于癸水。再由壬旺于丙的结论,推理到丙丁上去,到底丁旺于丙,故头胎为阴。由女命看,较量甲、乙,虽然八字中有甲无乙,但巳亥冲,金多无火,故甲木受克严重。实际情况是命主生一对双胞胎,并且是一儿一女,头胞女顺利,后胎儿危险。
例五、
男命:庚 己 庚 戊
辰 丑 辰 寅
此男命日时支两藏乙木皆被天干庚金所克合,但时支却见偏财。实际情况是命主无妻,相好之女子比比皆是。儿女呢?当然也就没有正式的孩子,只因时上寅中丙火为七杀为儿,所以命主眼下哺养一个侄儿。可见有妻才有儿,断头胎儿女阴阳,也不得不考虑这一点。
断头胎儿女阴阳,男以官杀较量,女以食伤较量,兼看“繁花素果”现象可以百中百发,但“较量”二字谈何容易。特别是遇上有合、冲等特殊组合关系的八字,用者不可大意,例如:
例六、
男命:壬 癸 戊 壬
午 卯 寅 戌
此男命日干戊土,以甲木为儿,乙木为女。甲,乙各-重藏在地支寅卯之中。那么甲、乙木孰强?必须看相互之间的生克制化,刑冲合害的总结果,这就是反复较量。
若想一看便知,那不是一件容易事。因为此造寅午戌合局的力量,大于卯戌之合,所以甲木被合,力量减小,卯又是月令,所以乙木旺于甲木,故头胎为阴。此造前面分析过,戊日干孰弱,似乎与“繁花素果”矛盾。其实此造壬、癸水,财星三透。财为养命之源,用植物比喻,肥料太足,也容易使果实难结成而只开花。这一点在后面《论八字的繁花素果现象》一文中有详论。实际命主先连生四胎女,第五胎是儿夭折,到第六胎才于壬子年得-儿。
例七、
男命:壬 丁 丙 丙
寅 未 辰 申
丙日干,壬为七杀,癸为官星,看似壬水透而且长生于申,申之藏水又是壬。但丁壬一合寅申一冲,壬水顷刻化为乌有,实际是癸水旺于壬水。再结合身旺为繁花之象,所以肯定头胎为阴。(实际只有一个女儿)
例八、
男命:癸 戊 壬 丁
卯 午 寅 未
壬日干,戊为七杀,己为官星。较量戊己土,不仅己土旺于戊土,而且癸与戊相合,财星又重。所以头胎为阴。己卯年,卯未合进入命局,己克癸水,戊土反而有力,故又生一儿子。
例九、
女命:辛 乙 甲 甲
丑 未 子 子
甲日干,女命以丁火伤官为儿,八字中独有未中一重丁火,没有丙火食神。如果不作实际量衰较量,定然认为丁旺于丙。其实不然,丑未冲,丁火正受癸水之克,岂能说丁一定旺于丙。再看甲木天干得甲乙相助,地支得气,故身旺。所以头胎儿难载,老大是女。
例十、
男命:丙 丁 壬 癸
午 酉 午 卯
女命:己 己 乙 庚
酉 巳 巳 辰
此对夫妻,从男命看,己土官星为女,午中己土不会被伤。再者火为财,天干两透,地支两重,财较重。所以头胎为阴,与事实相符。从女命看,乙日干丙火伤官为儿,月支巳火被合,但日支巳火却无伤。显然丙火旺于丁火。较量食与伤绝对是伤官旺于食神,那么岂不头胎生儿?但只要结合“繁花索果”现象来分析比较,我们可看出此女命:
l、财多(戊己土为财,己土两透,时辰又为土)决定生女。
2、身旺(乙木以辰中乙木为根,生在己月正是枝繁叶茂。详见《论乙木的旺衰》论文)决定生女。
3、丙比丁旺,决定生儿。
生女条件多于生儿,所以头胎生女。与她头胎生女相符。此例说明推断时要反复较量,用各种因素综合判断,才能真正百发百中。
以上命例皆是我身边的真实记录,需要研究的读者可亲临对照,下面是一组断头胎儿女阴阳的训练题(附有答案):
1、
男命:壬 甲 丙 己
子 辰 申 亥
2、
男命:辛 庚 戊 癸
丑 子 戌 亥
女命:辛 庚 庚 庚
亥 子 午 辰
女命:庚 戊 壬 丁
子 寅 辰 未
3、
女命:辛 辛 辛 戊
丑 亥 亥 子
4、
女命:丙 丙 庚 乙
午 申 申 酉
5、
男命:己 戊 戊 癸
酉 辰 寅 亥
6、
男命:丁 癸 庚 庚
酉 卯 寅 辰
7、
男命:丁 辛 癸 丙
酉 亥 巳 辰
8、
男命:乙 辛 丁 己
巳 巳 卯 酉
9、
女命:甲 丙 戊 壬
午 寅 申 戌
10、
男命:甲 己 庚 戊
午 巳 戌 寅
11、
男命:己 乙 庚 戊
酉 亥 寅 寅
12、
男命:庚 戊 壬 辛
子 寅 午 亥
12、
男命:壬 己 戊 壬
子 酉 午 子
14、
男命:壬 癸 戊 壬
寅 丑 辰 戌
答案:
1、儿。2、儿。3、儿。4、女。5、儿。6、女。7、女。8、女。9、儿。10、儿。1l、儿。12、女。13、儿。14、女。
第二节、父母去逝先后规律
男命以偏财为父,正印为母;女命以正财为父,枭印为母;父母先去逝或后去逝可遵下面口诀:
1、男命(或女命)将偏财(或正财星与正印(或偏印)星反复较量,实际弱者,先去逝。
2、父、母星严重受克(克,包括所有的刑冲合等危害)者先去,只弱而难受其伤者后亡。
3、父、母星太旺,又先行生旺运者先去逝。(如果实际旺衰的程度能百分之百的掌握准确,那么根据上面三点来判断定然万无一失)。
同胞兄弟的父母去逝的先后无疑是一样的。那么在各人的八字中,父母星的旺衰或受克程度在较量后的实际结果理当有相同的结论。是否真的如此昵?请看下面实例,
例一、男命
①壬 癸 戊 壬
午 卯 寅 戌
②癸 壬 丁 辛
巳 戌 未 亥
③辛 庚 戊 癸
丑 子 戌 亥
以上三个男命为同胞三兄弟,①和③日干都是戊土,壬水偏财为父,丁火正卯为母。较量壬水与丁火的旺衰,强弱及受克程度,①③丁火皆藏在戌库之中,虽然天干地支水不少,但柱中无辰土冲戌,因而水多难以伤丁。再看偏财壬水,①天干三透明比为强,戊土能克壬水合癸水但一时去不尽天干强水。③中壬水得禄于亥,且有亥子丑会水局,水更旺。天干只有戊癸合(合中有克)。所以父母都高寿。但毕竟有-个先去逝。
看①命造于戌运限(56--64岁;③命造于戊运限(32--40岁皆为戊土当旺,克合壬癸水有力结果98年戊寅父先去逝。再从大方向上看看①③两造中确是丁火幽长,壬癸水反而都受到戊土的之合克,即经反复较量方知偏财受伤超过正印,所以母亲80岁依然健在。
再看②命造,丁日干,辛金偏财是父,甲木正印是母。辛金透干遭丁火克之,戌中辛金也被未土刑克。而正印甲木藏在亥中,虽然弱,但亥时源远,能化金生甲木。所以②命造一样反应平时母亲身体多病,结果却是父去逝在先。
例二、下面兄弟三人八字中也均有-个共同的信息,即偏财星的实际旺衰弱于正印。
男命①甲 壬 己 乙
午 申 未 亥
己土日干的偏才是癸水,丙火为正印,原命局中两者皆无,那么透出的壬水正财代表父亲,地支所藏的丁火偏印为母亲,较量壬水与丁火的旺衰强弱,壬水透出天干,遇木土交战壬水最不安全,相反,地支丁火难受水克,天干无金,使得水无源而木不受伤,最终丁火幽长于壬水,所以77年(丁巳)先去父,96年(丙子)再去母。
男命②壬 甲 丙 壬
寅 辰 申 辰
日干丙火生在辰月,土当令,火进气。但因壬水两透,地支申辰拱水,且湿土晦火,所以日干终是偏弱。较量偏财庚金与正印乙木旺衰,寅冲申,丙盖头,再遇丁巳年三刑齐全,火最旺,当然庚金难有生机。相反乙木生在三月,天干透甲。《滴天髓》云:藤萝系甲,可春可秋。所以终究印旺于财。也是先去父,后去母。
例三、男命
①戊 甲 壬 辛
申 子 戌 丑
②辛 丁 乙 庚
丑 酉 卯 辰
男命①日干壬水,丙火偏财不见。正财丁火藏于戌库之中,只因丑戌临近相刑融合,日干借申子半三相全之旺水,随时可以切入戌库之中。所以丁火不仅受克,而且严重。而辛金正印坐丑土,天干地支土金皆旺,最终正印旺于偏财。男命②乙日干,土为财,水为印,地支卯酉冲战,土最遭殃。而癸水正印藏于丑辰之中,八字之中不仅无未、戌之冲,而且遇酉字来合金生水,所以水虽弱而源远流长。可见弟兄两造的正印旺于偏财。其结果,97年去父,母亲健在。
例四、
男命:生于1957年2月18日辰时
乾造:丁 癸 庚 庚
酉 卯 寅 辰
大运:壬寅 辛丑
木为财星太旺,初运又行水木运,时干庚金透出,先天就有克父之玄机,所以寅运父亲有灾,实际丁未年去父,母亲85岁依然健在。
本章作业题:
①乾造:丙午 庚子 癸丑 丙辰(1)父先去
②乾造:丙午 丁酉 己卯 壬申(2)母先去
③乾造:辛丑 庚寅 庚辰 乙亥(3)父先去
④乾造:壬寅 癸丑 戊辰 壬戌(4)父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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